东营市
落 红
曾绍炉
①我对红色,有着十分的喜爱。虽然红曾经对我是那样的吝啬,少年时代与我情同手足的两位女友:红枝、红梅都因生存的艰难离我而去了,我的每一份真诚,变成幻想成空的泡影。然而在我生命的后来岁月里,红却仍然是我情感寄托的力量,诗意常新的泉源。
②我喜欢的不是令人恐怖的血的红,而是另一种温和明艳的红,想起它就让人想起光明,想起它就让人想起生活的美丽;看到它就让人温暖无比,心生惊喜,看到它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活力……
③它是质朴而骄矜的颜色,是大自然吐露出来的一种无尚的秀美,是生命对于自身赞颂的一种语言。它最初的方式就是不断地蕴藏来自生命之父太阳的光华,并且柔化了它灼热,把他的那份热情,悄悄地藏于自己的根茎叶芽中。
④他又具有美的本质,借着开花的世界,借着果实成熟的契机,借着秋夜载誉而归的儿子,把那份热情喷发出来—以花、以果实、以瑰丽深沉的红叶,装成一个浪漫的世界、诗意芬芳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童话,就是让一切美的而尽美,让一切孤零的、失意的、苦陋而凋残的,都在红艳的祈祷中,也变得美,变得动人心扉。
⑤我便是被这美陶醉了的一个。我常像孩子一样奔跑于花色斑斓的花丛中,并常常对着那些红色的花朵,低下头来,以含情的目光和它接触,与它交谈,而在美丽的惊叹中,领略大自然的一种超凡的灵气。
⑥然而,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
⑦飒飒的东风裹挟那满树满坡的游丝花片,春日里卷来一场铺天盖地的“红雪”;果实蒂落的世界,你会为“飞焰欲横天”“红云几万重”景观的魔幻般“烟消云散”而惊诧的目瞪口呆;秋风像大地母亲的手臂召唤那些奉献了一生的使者回到自己的怀抱,你会欣赏到红叶那惊世一绝的翩翩舞姿……红的飘落,气势磅礴,撼人心魄。
⑧虽然落红不像初放成长时那样的无忧,爱却不因花的凋零、叶的飘逝、果的蒂落而丧失。那份爱是牢固而长久的,就像虹,在空中短暂的划过,却留下了永不消逝的痕迹,永远芬芳灿烂的痕迹;就像一个故事的高潮,以充满悲壮的英雄般得举动,赢得了永世的颂扬和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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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一个秋天,我捡拾了许许多多的红叶,夹满了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像珍藏一个无人知晓的红叶梦。过了许久,当我重温那些故旧的梦时,才发现那些固执的精魂们,早已在我情感疏忽的瞬间,翩然化蝶而飞了,空留下一些毫无色泽的枯败的树叶。这是我无意间犯下的一桩错误,即使我伤透了一颗爱红的心,更使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启发——落红并不是生命颓败的结果,而是生命的复归与起点,在这诚挚的复归自然的途中,谁也阻挡不了它的脚步。而只有在这不断的开落中,红,才有着它的延续,才有着它的重生,才有着它的永恒,才能看到那一份不灭的精神与顽强的生命力。
⑩于是,我学会了在红将飘落的时刻去看花,去森林里散步,见玫瑰花毫无怨悔滴告别枝头,便忍不住把它捧在手里,轻轻地印上我的唇吻,再潇潇地散落泥土中;或者拾起地上的一枚红叶,对着夕阳去窥探那脉筋间的秘密,从那纵横交错的艳红中,读生命对太阳的赞歌;而当我面对一树通红的鲜果时,又沉浸在生命奋斗与慷慨奉献的自豪中!
⑾在捧掬、拾捡、探读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与落红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人当艳红吐翠时自也慷慨大度,一旦凋残飘零却又悲凉不堪;人当兼收并蓄之时面对风雨也不屈不挠,而一旦实满果红回报滋育时常不免患得患失。在落红面前,我不仅热泪盈眶……
⑿由此我的梦变得离奇而瑰丽:我化作了一页花瓣、一片红叶、一颗绚丽馨香的果实。
20.“我”所喜欢的“红”有哪些特点?(3分)
21.为什么作者说“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4分)
22.本为以“落红”为题,却又写到“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这种写法及其好处是什么?(3分)
23.第⑤⑨⑩⑿段都谢了“我”与“落红”的亲近或关系,这在表情达意上有何作用?(3分)
24.本文语言形象优美,试举一例并加以赏析。(3分)
20.答案:①温和明艳;②质朴而骄矜;③具有美的本质。
评分:每个特点1分,共3分。
21.答案:①红的飘落气势磅礴,撼人心魄;②落红的爱牢固而长久;③落红不是生命的终结与死亡,而是生命的复归与起点,它有着不灭的精神和顽强的生命力;④无私奉献,无怨无悔。
评分:每种原因1分,共4分。意思对即可。
22.答案:运用对比,通过写人的悲凉不堪和患得患失,突出表现了落红豁达的境界和高尚的品格,表达了作者的赞美和崇敬之情。
评分:写法1分,好处2分。意思对即可。共3分。
23.答案:层次分明地体现出作者对落红特征和品性认识的不断深入,展示了作者对落红情感由浅入深、由弱变强的变化发展过程。
评分:答对一个要点得1分,答对两个要点得3分。共3分。意思对即可。
24.答案:示例“飒飒的东风裹挟……那惊世一绝的翩翩舞姿……”运用了排比、比喻、引用、拟人等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表现了落红的磅礴气势以及给人以心灵的震撼。
评分:共3分。只答出例句不得分。其它答案酌情判分。
聊城市
带套袖的孙犁先生
①我产生要当作家的妄想是在初中阶段。为了验证我成为作家的可能性,父亲还领我拜会了《小兵张嘎》的作者徐光耀老师。记得有一次徐光耀老师对我说:“在中国作家里你应该读一读孙犁。”我立即大言不惭地答曰:“孙犁的书我都读过。”他又问:“你读过《铁木前传》吗?”我说:“我差不多可以背诵。”
②一九七九年,我从插队的乡村回到城市,在一家杂志社作小说编辑,业余也写小说。秋天,百花文艺出版社准备为我出版第一本小说集,我被李克明、顾传箐二位编辑热情请去天津面谈出版的事。行前已故作家韩映山嘱我带封信给孙犁先生。
③一九七九年秋日的一个下午,由李克明同志陪同,终于走进了孙犁先生的“高墙大院”。这是一座早已失却规矩和章法的大院,孙犁先生曾在文章里多次提及,并详细描述过它的衰败经过。如今各种凹凸不平的土堆、土坑在院里自由地起伏着,稍显平整的一块地,一户人家还种了一小片黄豆。那天黄豆刚刚收过,一位老人正蹲在拔了豆秸的地里聚精会神地捡豆子。我看到他的侧面,已猜出那是谁。看见来人,他站起来,把手里的黄豆亮给我们,微笑着说:“别人收了豆子,剩下几粒不要了。我捡起来,可以给花施肥。丢了怪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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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他身材很高,面容温厚,语调洪亮,夹杂着淡淡的乡音。说话时眼睛很少朝你直视,你却时时能感觉到他的关注或说观察。他穿一身普通的灰色衣裤,当他腾出手来和我握手时,我发现他戴着一副青色棉布套袖。接着他引我们进屋,高声询问我的写作、工作情况。我很快就如释重负。我相信戴套袖的作家是不会不苟言笑的,戴着套袖的作家给了我一种亲近感。
⑤其后不久,我写了一篇名叫《灶火的故事》的短篇小说,篇幅却不短,大约一万五千字,自己挺看重,拿给省内几位老师看,不料有看过的长者好心劝我不要这样写了,说“路子”有问题。我心中偷偷地不服,又斗胆将它寄给孙犁先生,想不到他立即在《天津日报》的《文艺》增刊上发了出来,《小说月报》也很快作了转载。
⑥我再次见到孙犁先生是次年初冬。那天很冷,刮着大风。他刚裁出一沓沓粉连纸,和保姆准备糊窗缝。见我进屋,孙犁先生迎过来第一句话就说:“铁凝,你看我是不是很见老?我这两年老得特别快。”当时我说:“您是见老。”也许是门外的风、房间的清冷和那沓糊窗缝用的粉连纸加强了我这种印象,但我说完很后悔,我不该迎合老人去证实他的衰老感。接着我便发现,孙犁先生两只袄袖上,仍旧套着一副干净的青色套袖,看上去人就洋溢着一种干练的活力,一种不愿停下手、时刻准备工作的情绪。这样的状态,是不能被称作衰老的。
⑦我第三次见到孙犁先生,是和几位同行一道。那天他没捡豆粒,也没糊窗缝,他坐在写字台前,桌面摊开着纸和笔,大约是在写作。看见我们,他立刻停下工作,招呼客人就坐。我特别注意了一下他的袖子,又看见了那副套袖。记得那天他很高兴,随便地和大家聊着天,并没有摘去套袖的意思。这时我才意识到,戴套袖并不是孙犁先生的临时“武装”。
⑧多年之后,有一次我把友人赠我的几函宣纸精印的华笺寄给孙犁先生时,收到他这样的回信,他说:“同时收到你的来信和惠赠的华笺,我十分喜欢。”但又说:“我一向珍惜纸张,平日写稿写信,用纸亦极不讲究。每遇好纸,笔墨就要拘束,深恐把纸糟蹋了……”如果我不曾见过习惯戴套袖的孙犁先生,或许我会猜测这是一个名作家的“矫情”,但是我见过的戴着套袖的孙犁,见过了他写给我的所有信件,那信纸不是《天津日报》那种微黄且脆硬的稿纸就是邮局出售的明信片,信封则永远是印有红色“天津日报”字样的那种。来源:学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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