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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解析:2011年会计从业会计法律制度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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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真题:A公司20xx年发生如下事项:www.jiaoshi66.com

  (1)1月,刚刚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李强,被公司从办公室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公司原出纳张友调到销售科。李强与张友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后,因会计科长在外地出差,遂指定财务科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在办理交接中,李强发现存在"白条顶库"问题,随电话向会计科长汇报,会计科长指示李强先办理完交接手续,并责承李强接管出纳工作后。再对"白条顶库"问题逐个查清处理。随后,李强、张友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盖章。

  (2) 4月,李强在办理报销工作中,发现采购科送来的报销的3张由购货方开具的发票有更改现象:其中2张发票分别更改了数量和用途,另外1张发票更改了金额;该3张发票的更改处均盖有A公司采购科的业务印章。尽管李强开始犹豫一下,但考虑到3张发票已经公司总经理、财务科长签字同意,最后均予以报销。

  (3) 7月,公司财务科团支部组织一次财务工作务虚会,会上,李强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对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为一般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的安排,领导让干啥就干啥,公司的一些业务也没有必要去问个明白,领导签字同意就给报销,只要两袖清风,不贪不占,就能把会计工作做好。

  (4)12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原出纳张友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李强在交接时并未发现。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张友说:"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李强与张友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2)李强对3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应如何处理?

  (3)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李强在财务工作务虚会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4)原出纳张友关于“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在承担任何责任”的说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李强与张友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不符合规定之处。首先,监交人不符合规定,制度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其次,对交接中发现的"白条抵库"问题处理不正确。制度规定接替人员发现"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 制度规定: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据此,李强对2张分别更改了数量和用途但由本单位更正过的发票不可以报销,这两张发票应由开具单位更正加盖开具单位的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据此,另外1张更改了金额的发票不应予以报销,应予以退回,要求采购人员到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3)李强在财务工作务虚会上的观点是不符合坚持原则这一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之一坚持原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是:(1)熟悉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2)遵循准则。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和监督时要自觉地严格遵守各项准则,将单位具体的经济业务事项与准则相对照,先做出是否合法合规的判断,对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不予受理。(3)坚持准则。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会计人员应坚持准则,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如果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不受影响,放弃原则,做"老好人",就会使会计工作严重偏离准则,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就无法保证,作为会计人员,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 张友的说法不正确。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移交人员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故张友应对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的有关账目问题承担责任。

www.jiaoshi66.com 20xx年会计证: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真题——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

  20xx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

  20xx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外购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

  20xx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

  (1) 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 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各是多少?

  (3) 该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 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2) 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元。

  (3) 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也要签名并盖章。上述盖章是指加盖个人名章,而不是单位公章。本题中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是不符合签章要求的。中华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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