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校校园活动场所较分散,学生数多,场所安全隐患难免存在。为及时全面地排查学校活动场所的安全事故隐患,扎实有力地加以整改,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安全事故隐患的直接负责人。在自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真实、全面的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办。
二、事故报告可以用纸质文稿、电子文稿、电话等上报相关工作部门,并预留备份留查。
三、时效性原则。校园安全隐患报告必须注重时效性原则,一经发现,立即报告。为及时排除整改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争取主动。
四、欢迎广大师生及时举报我校活动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举报实行实名制,接受举报的处室和个人负有保密责任。对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属实,不在相关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报告范围,确实威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从当年安全工作经费中列支奖励。一例奖励20元人民币。
对恶意预报,不符事实,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经济社会后果的,达到违法犯罪的交有关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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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
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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