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是金安乡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第一年。为确保此项工作按规定程序实施,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金安乡党委、政府及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保证了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上级的要求对我乡一事一议工作的总体情况、进展情况及实施项目做了总结。20**年金安乡审核通过的7个项目,总投资59.2477万元,筹资总额54.3万元,涉及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工程现已全部完工。
一、制度建设公开,实现“一事一议”的规范与有序
“一事一议”是村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中碰到的新问题,什么事该议、什么事不该议,由谁来议、怎样议等都必须用配套的民主治理制度来制约,才能合情合法,顺应民意。金安乡根据实际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制定了《村规民约》、《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规定》。解决了议事内容的制度化,明确规定凡涉及筹资筹劳的事项。通过这些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议事积极性,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多渠道投入新机制,让广大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运行过程公开,确保“一事一议”的科学与民主
要通过“一事一议”作出民主而又科学的决策,就必须把村务公开贯穿于“议事”的全过程,努力做到议前公开、议中公正、议后公示。一是坚持议前公开。各村每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都由村委会提前把会议议题通知给村民代表,就会议议题充分征集村民的意见,真实地了解民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确保议中公正。村民代表和村干部一样享有平等的议事权利。在议事过程中,村委会只提出议题,不提出具体意见,全部让村民代表充分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对一般议案,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这样,使村民的意愿能够真实地表达出来,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保证议事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三是实行议后公示。村民代表会议结束后,村委会利用村务公开板及时向村民进行公示,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假如有多数村民反映意见大或决议有悖于法规和政策的,就要重新议定,让多数村民满足,保证了“一事一议”的事项得以顺利实施。
三、监督实施公开,保证“一事一议”执行的透明与到位
“一事一议”要害在决策,重点在落实。为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把执行监督权交给群众,他们充分利用公开阵地,切实加大对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了执行透明、执行到位。一是监督村干部执行是否走样。在执行过程中,村民如发现村委会干部对“一事一议”方案不执行或执行走样,可随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反映,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上级的要求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继续组织并发动村民义务投工投劳。二是上级补助与农户自筹相结合,进一步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建设。
(二)建立较完善的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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