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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在全县贯彻实施中央纪委若干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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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最近召开的贯彻实施《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贯彻落实《规定》的专项工作。**市委、市纪委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规定》的工作高度重视,**书记作了重要批示,6月18日上午,市纪委召开了贯彻实施《规定》会议,培模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县委对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高度重视,决定召开今天的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刚才,**同志传达了省、市纪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的精神,希望大家按照总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中纪委《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要求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违纪违法者的手段不断翻新,形式变化多样。一些腐败分子通过貌似合法的形式收受财物,千方百计规避法律和纪律的追究,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且数额较大,动辄几万、几十万、甚至成百万、上千万,危害大、影响大。以前,由于党内法规没有明显规定这些行为的定性依据,致使有些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有些违纪违法者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为解决当前权钱交易案件中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法规依据,明确依照受贿处理的违纪行为与相关违纪行为的政策界限,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并用制度的形式明确惩治重点,加大惩治和预防权钱交易行为的力度,中央纪委于今年5月底制定下发了《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并重申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即: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收受干股”、“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收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财物”、“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中央纪委要求,凡有《规定》所列以上禁止行为的,应认真对照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在《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也就是6月30日止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这个《规定》的出台,一方面,较好地解决了当前查办权钱交易案件中紧迫而突出的法规政策依据问题;另一方面,又用制度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和突出了今年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治理措施。因此,这个《规定》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体现了标本兼治的要求,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不仅非常重要,而且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规定》,有利于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法规武器。这个《规定》的出台,主要是针对近几年来办案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涉及权钱交易的一些违纪违法的突出问题,而这些违纪违法问题,在定性量纪方面存在疑义、容易产生分歧,与传统受贿形式中直接收受财物相比较,手法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没有差别,请托人的犯意指向明确,财物的最终归属也体现了违纪党员的真实意图,性质上都是受贿,只是更具隐蔽性、复杂性,以致在查办这类案件中因缺乏明确的法纪规定而难以定性。从我县近几年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看,《规定》所禁止的多种违纪行为也同样存在。中央纪委的这个《规定》出台后,较好地解决了查办权钱交易案件时存在的揭露难、定性难、处理难的问题,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好《规定》,正确把握《规定》明确的各种政策界限,就能使这类案件的查处迎刃而解。因此,《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明确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有利于突破权钱交易案件,有利于加大对涉及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利于惩治和预防新形势下出现的腐败行为,并能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二,认真贯彻落实《规定》,有利于规范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这些要求的新举措,既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又充实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定要求,能够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时刻提高警惕性,自觉做到严格自律。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拓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视野和领域,深入推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部署的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及有关方式为本人以及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工作。通过深入贯彻落实《规定》,能够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针对性,提高专项检查、对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信访举报等监督方式的有效性,有力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认真贯彻落实《规定》,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不断好转。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目前,一些领导干部由于不重视作风建设,不认真对待手中的权力,经不起金钱美色的诱惑,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规定》针对当前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治理措施,对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进一

步转变领导干部作风,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第四,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能更好地体现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帮助教育和挽救一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中央纪委的《规定》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稿)》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二者的政策界限一致。高法、高检的司法意见正式发布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受贿犯罪。在这种情况下,中央纪委先行制定颁布《规定》,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并提出党在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以考虑从宽处理”等宽严相济政策,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我们希望尽可能地教育、挽救存在一般违纪行为的同志。因此,全县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出发,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出发,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抓紧抓好中央纪委《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迅速学习宣传,营造浓厚的贯彻落实《规定》氛围

  贯彻落实《规定》,学习宣传是基础,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一定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规定》共十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在前八条中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强调和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搞权钱交易,对搞权钱交易的按照严重违纪处理,也就是要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等规定处理,强调了这些违纪行为的严重性,明显加大了党纪处分的力度。二是为了增强《规定》的可操作性,便于办案中具体运用,在前八条和后两条中分别规定了如何认定“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股份未实际转让”时应当如何定性处理;“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财物”与参与赌博、娱乐活动的区分标准等十三个定性处理的政策界限问题。在这些问题的认定上,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精神,侧重于依据权钱交易事实存在与否来判断,以便使《规定》在与国家法律保持一致的同时,又体现党内法规的特色。《规定》中的这些政策界限非常重要,同志们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理解掌握,准确运用。三是明确了这些违纪行为的党纪处分依据,即“发现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处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规定》列出的八种违纪行为往往和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配偶子女违规从业、非法占有、包养情妇(夫)、赌博、离退休后违规从业等违纪行为交织在一起,实践中要视情况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等规定进行合并处理或者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处理。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从事案件检查和相关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深刻理解《规定》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各项具体内容,准备把握《规定》与《廉政准则(试行)》、《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规定》与相关刑事法律、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为正确适用《规定》奠定基础。

  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抓好面上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做到传达学习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人。《规定》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做到八项严格禁止性的规定。《规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所规定的范围,即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凡属于以上范围内的共产党员,都是《规定》的适用主体,都应严格执行《规定》。因此,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带头学习《规定》,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有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好《规定》。县委常委学习中心组和县纪委常委学习中心组将分别在近期安排一次专题学习。真正让每个党员干部对象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廉政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能力和警惕性,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宣传部门要加大《规定》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做到深入人心,使社会各界了解《规定》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监督检举的方式方法,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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