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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务环境评价评议工作公开评议大会上的讲话,
4、少数干部素质低下。一些执法人员无所事事,不读书,不学习,群众前来咨询,一问三不知,影响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的不善于做宣传解释工作,造成社会各界对执法部门的职能、业务范围不清楚,对各项政策、办事程序不了解,群众意见很大。有的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到位,往往使有理变成了无理,甚至使部门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有的执法人员为了一己私利,执法不公,执法扰民,执法不廉,以权谋私,以业谋私,以税谋私,以证谋私,以罚谋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与民争利。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工作方法粗暴野蛮,言语不文明,态度生、冷、硬、横,耍威风,斗狠气,争吵谩骂,动手伤人,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我区政府大院的一个司机,在人家私营企业通过托关系安排一个亲属上班,在未得到满足时竟然谩骂企业负责人,简直是败坏区委、区政府形象,败坏公务员形象。
5、部分行业服务不优。有些部门和单位在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和事项时,群众事先不知晓,听证制度、质询制度只是停留在书面上。有些政务和事务看似公开,事实上公开的不彻底,某些重要环节未公开,使群众产生疑惑。有的干脆不公开,搞暗箱操作。有些部门和单位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未公开,群众去办一件事需要往返多次。有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计量不准,短斤少两,质量上以次充好,以劣充优。有的企业在停水、停电时事先不告知,给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还有的企业便民、利民措施不力,服务承诺不兑现。
以上问题,只是我区、我们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的一部分,还的很多问题有待我们的部门去查、去找、去纠、去改。这些问题除少数之外,大部分已演变成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有些问题,可以说年年纠、年年改,但年年复发、年年反弹,就象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就象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当然这里并不是否定我们各部门的工作成效,近年来,全区政风行风建设整体态势是好的,工作趋势是好的,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这些问题之所以纠而复发,我认为有这几个原因:一是思想认识问题。我们的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对评议工作还存在以下五种错误认识,即“影响论”,认为评议工作会影响本部门正常工作的开展;“应付论”,认为评议工作意义不大,作用不大,应付一下即可,满足于搞搞形式,走走过场,做做表面文章;“自满论”,认为自身的工作在区内有档次,评议肯定有个好的“名次”;“无为论”,认为工作按部就班,不出差错即可,评议由他去评,任他去议;“侥幸论”,认为本部门出现的问题有其客观原因,有人举报、有人查时我再改,没人举报、没人查就不管,甚至认为既使查到了又怎么样,不还是帽子照样戴、位子照样坐。这些思想呀在我们的一部分干部中还大有市场,极大阻碍了评议工作深入、有效推进。二是查处力度问题。一些政风行风问题为什么老是反弹,我认为在查处上、责任追究上还不够,在动真的、来硬的上还不够。我们纠风部门以后要加大这方面的力度,对不正之风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是追究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在查处和追究上要从严从重,而不是从宽从轻,要通过查处和追究把那些屡教不改的单位追究怕、追究到没有胆子再犯。在每年评议活动中,也要从严把握,从严要求,绝不搞凑合过关,绝不搞怕伤面子过关,对那些政风行风较差、群众反响强烈的,要及时拿出处理意见,你这个领导管不好,我就换个领导管。三是深层次问题。当然,政风行风问题的存在还有其深层次的原因,诸如人员超编、经费短缺;“官本位”思想浓厚,服务意识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干部队伍和执法人员教育管理滞后,素质不高;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等。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如果不纠正不遏制,就会成为滋生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就会损害社会公平,恶化经济发展环境,激化矛盾,危害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其危害性,进行彻底根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
三、 强化措施,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
评议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要落实到整改上。公开评议大会结束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就进入了建章立制、全面整改阶段。各被评部门无论是对评议代表揭露的问题,还是自查的问题,都要认真落实责任,迅速整改到位。要通过整改,使被评部门和行业努力达到: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以实际行动、整改实效取信于民。
1、提高认识,自觉整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与党的执政能力的关系。实践证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促进各部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有效举措。评议揭露出了存在的问题,这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必经进行遏制,必须予以纠正。作为存在问题的部门和行业必须自觉地加以整改。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可有丝毫的松劲、麻痹思想。要改进作风,到群众反映大、问题多的地方去倾听呼声,化解矛盾。不要等到群众意见强烈了、成了风再去纠正,要尽可能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各社会利益群体的关系才能融洽协调,各社会阶层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建设和谐襄阳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对于公用服务行业来讲,只有认真的整改了问题,管理才能更加科学规范,企业运行才能高效;只有认真的整改了问题,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才能拓宽发展空间;只有善于发现问题并认真地加以整改,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2、端正态度,正确对待批评。从前一阶段自查自纠的情况看,尽管力度不一样,但绝大多数部门对评议的态度还是比较端正的。这次代表们揭露了一些问题,有的比较尖锐,但这都是群众的心声。如何对待群众的心声,实际上是对群众的态度和感情问题。评议代表在走访调查中,不少被调查对象再三恳请不要披露他们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特别是一部分企业尽管对我区的发展环境很不满意,却敢怒不敢言,有问题不敢说,怕受到更严厉的制裁和打击报复。这一现象值得我们反思。在这方面,各被评议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一定要端正态度,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认真对待。如果怕丢面子、怕影响威信、怕影响自己的政绩,不敢或不愿正视问题和批评,政风行风评议就难见成效。所以,各被评议部门要听得进反面意见,要有闻过则改、闻过即改的胸怀和勇气,把自查自纠和整改贯穿评议的全过程。只有诚心诚意地征求意见,毫无顾虑地揭露问题,深刻透彻地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地认识自己,把压力变成动力,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优化发展环境的事情抓起,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才能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同时,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对已调查核实的违纪问题,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该追究的要追究到位,不搞下不为例,不了了之。对反映问题的单位和群众决不能耿耿于怀,伺机报复。
3、加强检查,确保整改不走过场。政风行风评议重点在评议,关键在整改。这次集中评议揭露出来的问题比较多,有的情况还比较复杂,到10月底以前必须全部整改到位,行评代表和行评办要进行跟踪检查。在整改中,一是要认真梳理问题。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要有整改的时间计划,绝不能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对近期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闻过即改,不许久拖不决;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规划,逐步到位;对因体制、机制等原因,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向群众解释清楚,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于违纪违规的问题,要以《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为依据,逐件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使评议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要落实整改责任。部门主要领导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整改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整改直接负责;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是政风行风建设的主体,要对本职岗位的整改负责。要把整改的任务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不能“行评一阵风,评后就放松”,“评议一身汗,评后就反弹”。要做到“五定”和“四不放过”,“五定”即定整改专班、定分管领导、定整改责任、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限,“四不放过”即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发现的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纪行为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行评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一个满意的答复不放过,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举一反三。有的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单位、少数人身上,但屡查屡犯,禁而不止,群众反映很强烈。对于这类纠而复生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注重从深层次找原因。要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努力把纠、评、建有机结合起来,力求使阶段性的工作发挥出长期性的作用。四是要加强指导检查。各位评议代表要继续发扬乐于奉献、连续作战的精神,下一阶段要重点督促、检查、指导被评部门抓好整改,对整改情况要找当事人进行回访或实地察看,看其是真改还是假改,整改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五是要搞好组织协调。区纪委监察局、区纠风办作为民主评议的组织者和执纪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搞好组织协调,保证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又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评议中揭露的重大违纪案件和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直接组织查处,公开曝光。特别是对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既要及时查处,又要坚决予以清退,不能让违规单位和责任人捞到任何好处,让企业和老百姓切实体会到政府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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