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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政治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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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一、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1、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新中国成立后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陆续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歧视的阶级根源,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但历史遗留的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依然存在。
(3)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注意三者关系)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1、回顾我国民族区域自制的法制化进程
2、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制制度
(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涵义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理解:
A、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是部分与整体关系。民族自治地方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这是前提。
B、区域自治,分为三级: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
C、自治机关:自治地方机关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享有和行使自治权。
(2)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选择(必然性)
由历史情况决定:我国自古以来是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由实际情况决定: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特点;
实践证明:是个好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1)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2)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3)有利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三、我国的宗教
1全面正确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
(1)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A、允许宗教信仰自由的理论根据:
宗教是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有它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它的存在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将长期存在。
我国信仰宗教的人,虽然占人口比例不大,但绝对数不小。团结和调动这部分公民积极性,是建设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B、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长期的基本政策。
政府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有两个内涵:一是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二是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政府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2) 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
(3)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A、要求宗教界人士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
B、要求宗教界人士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对教义做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解释。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做住贡献。
3、弘扬科学精神
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是鼓励人们信仰宗教。而是要人民科学地对待宗教。
(1)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是要对人民进行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教育,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任务。
(2) 中学生要接受无神论宣传教育,树立科学世界观
中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我们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第7课重点知识点:
1、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和相互关系;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机关、核心、必然性(为什么要实行)、优越性。
3、我国的宗教政策(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独立自主自办、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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