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70
南站
95
7.92
100
70
公 司
260
21.66
100
70
二、考核时间
当月利润指标考核时间为次月20日。
三、考核办法
根据总经理室与各分公司签订的《二○○五年经营承包责任目标书》上的利润指标,每月按累计完成利润情况进行考核,当月完成指标该项得满分,完不成指标该项不得分,所扣分值在年内累计完成的月份补足。
四、视同利润
如确因特殊情况影响各单位利润指标完成,各单位需在次月15日前以书面报告上报总公司,经总经理室研究同意后,方可作为视同利润计入指标考核。
附件2
安 全 考 核 办 法
1.对各二级运输单位考核以责任行车事故为考核依据。其中一分公司、快客分公司如发生重、特大行车事故,除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奖金的30%外,经理、分管安全经理、安全员奖金全部取消。
2.对汽车站考核以责任性商务事故、工伤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为考核依据。如发生责任性商务事故,则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奖金的30%。如发生死亡、工伤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除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奖金的30%外,站长、分管安全站长的奖金(含下浮工资)全部取消。
3.对修理厂考核以重大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为考核依据。如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或职工重伤、死亡事故,除扣除当月奖金的30%外,厂长、分管安全厂长奖金(含下浮工资)全部取消。
4.公司各单位、部门如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则扣除公司处室全体人员当月奖金的30%。
5.对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分公司、快客、经理、分管安全经理、安全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3
营 欠 考 核 办 法
一、考核的内容及考核基数的确定
考核内容指各单位、部门的营收欠缴款,车辆承包欠款、单位往来欠款及个人往来中未定还款计划的欠款,考核追缴到位情况。
考核基数主要根据相关单位的承包车辆数、业务发生量而确定。
二、考核的期限和时间
年考核期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月考核时间为次月的19—20日。
三、考核基数
1.一分公司 基数 25万元
2.修理厂 基数 5万元
四、考核方法和要求
1.对下达基数的单位实行月度考核,当月帐面累计欠款数低于或等于基数的,当月奖金考核欠款项目得满分;超过基数该项目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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