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六六教师之家范文网行政后勤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六六教师之家 | 应急预案 | 人气:673

标签:火灾应急预案,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http://www.jiaoshi66.com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4)县环保局: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处置有毒有害物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紧急情况。

(15)县广电局:负责防灾减灾宣传,及时播发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警报。

(16)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安排建设资金;做好灾区物价监控,根据情况依法采取有关价格干预等措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维护市场物价秩序。

(17)县商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处置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和灾后企业发生不稳定事件等方面的紧急情况;

(18)安全生产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

(19)县气象局:负责发布天气预报、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

(20)县电力集团公司:负责恢复被损坏的电力设施,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电力供应。

(21)县建设局:负责处置因城市道路、桥梁严重塌陷,自来水、燃气、供电等生活保障设施故障引起的紧急情况。

(22)县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23)县监察局:负责在自然灾害处置工作中,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纪违规行为及人员进行查处。

(24)县药监局:负责监督向灾区提供的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25)县人行:负责协调金融系统对救灾资金的调入、拨付和信贷工作。

(26)县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县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27)县武警中队: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

(28)县统战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台胞、侨胞、港澳同胞及外籍人员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

(29)县慈善会:负责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工作。

(30)县红十字会:负责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医疗款物的接收工作。

(31)县地震部门:负责地震灾害的监测预报。

(32)保险公司:负责对灾区投保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家庭进行受灾损失现场查勘和理赔。

(33)其他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本系统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帮助挂钩村委会做好抗灾救灾工作,防止农户因灾返贫。

(34)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的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调查、核实灾情;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保护国家财产,及时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组织力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宜;救济灾民和安置无家可归者,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临时住所,防止发生严重疫病流行。

www.jiaoshi66.com

四、应急准备

4.1预警准备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建立灾害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的应急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基础设施恢复和抢救、转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2)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灾害多发区域的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水库、生命线工程等基本情况数据。要加强灾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保证汛期救灾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同时,要依据《水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河道、水利设施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管理、治理,防止人为因素导致和加大自然灾害。

(3)县气象局要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并负责发布风雹雷电和强降雨天气预警;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临震应急预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发布干旱和洪涝灾害预警;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县农牧局负责发布农作物病虫鼠害预警;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发布森林火灾、病虫害预警。

4.2物资准备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的使用,由县政府根据灾情统一调拨和安排。县有关部门应当掌握各级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人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协调好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的紧急调用。

(2)水利、交通、通讯、建设、经济、卫生等部门负责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筹集,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及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民政、粮食、供销社等部门负责救助物资的储备和筹集,主要包括粮食、衣被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县财政局每年预算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救助等。

4.3资金准备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备足各类救灾物资。县有关部门应当掌握各级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人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协调好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的紧急调用。救灾物资的使用,由县政府根据灾情统一调拨和安排。

五、应急响应

5.1灾情报告

灾情发生后,县、乡镇政府应当迅速作出反应,统一指挥辖区内的救灾工作,按程序启动本级救灾应急预案,迅速调查核实灾情,并按照灾害发生状况采取一日一报、动态呈报等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5.2灾民转移安置

(1)重特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采取投亲靠友、搭建简易住房、借住公房等方式,就近安置。由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必须保证灾民有临时住所、有一定的口粮和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同时,要防止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发生,切实保障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2)各乡镇对因灾伤亡和房屋倒塌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并登记造册上报。对重灾户、特困户必须掌握到户,及时给予救助,保证他们的生活不出问题。

5.3预案启动后的响应

发生重大、特大、较大自然灾害时,由县民政局建议,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县长决定启动本预案,迅速报告县长。并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

5.4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1)县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2)县级有关部门及驻县军警部队迅速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导、协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以县长、县人民政府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

(4)迅速向省、市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支援。

(5)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立即率工作组赶赴重灾区直接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迅速下拨救灾应急款,安排救灾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7)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举行灾情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灾情,并呼吁社会各界进行救灾捐赠和国际救灾援助。

5.5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1)县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2)组织县级有关部门紧急行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及驻县军警部队视情况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导、协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常务副县长或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县长立即率工作组赶赴重灾区慰问受灾群众,直接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4)迅速向省、市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支援。

(5)组织有关部门迅速下拨救灾应急款,安排救灾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6)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举行灾情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灾情,并呼吁社会各界进行救灾捐赠和国际救灾援助。

5.6 较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1)县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听取灾情汇报,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2)组织县级有关部门紧急行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商请驻县军警部队给予支援。

(3)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县长率工作组赶赴重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帮助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4)迅速向省、市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情况,必要时,请求省上支援。

(5)组织有关部门迅速下拨救灾应急款、物,切实做好灾民救助工作。

(6)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举行灾情新闻发布会。

5.7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等级响应,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六、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保障

6.1 各级政府要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上年度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本年度的灾害预测,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县级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落实应急资金,并保证足额到位。

6.2 县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灾区损失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救灾款分配方案,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

6.3 对特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县政府视灾情和灾区财力状况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县级有关部门根据灾情和灾区提出的紧急支援项目,尽力筹措资金和物资支持灾区。

6.4 抗灾救灾经费和物资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抗灾救灾经费及物资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滥用、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奖 惩

7.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收藏此页】【 】【打印】【回到顶部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tag: 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行政后勤 - 应急预案

相关分类
应急预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