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六六教师之家范文常识网职能部门城建房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六六教师之家 | 城建房产 | 人气:131

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政府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jiaoshi66.com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由拆迁人按使用期限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被拆迁房屋使用性质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本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房屋,经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拆迁时按规划和建设局批准的面积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未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作为违章建筑进行处理,不予补偿。
本办法施行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视为违章建筑,拆迁房屋时作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虽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未办理所有权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所有权证,再按标准进行补偿。
非住宅房屋按照下列规定认定:
(一)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非住宅房,按非住宅房补偿;其中持有在拆迁冻结前办理的有效营业执照、缴税凭证,并实际用于营业的,按营业房补偿;
(二)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住宅的,拆迁冻结前实际作为非住宅房使用的,在交验县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县国土管理部门补交变更房屋用途出让金凭证后,按非住宅房补偿;其中持有在拆迁冻结前办理的有效营业执照、缴税凭证,并实际用于营业的,按营业房补偿。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三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依据《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交接房屋后,应在10日内办清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安置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出租的房屋,由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只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未解除租赁关系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 第二十五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被拆迁人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他处无住房且经济特别困难,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的,应当按不低于建筑面积45平方米调换。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拆迁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住宅房屋,拆迁人按30%向被拆迁人收取原产权建筑面积补差款和超面积购房款。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产权不明或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县规划和建设局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未查明或未解决的,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县规划和建设局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七条    对拆迁设有di押权的房屋,由di押人和di押权人重新签订di押协议并按规定到房管等部门重新登记备案。di押人和di押权人在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期限内达不成di押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拆迁。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安置还房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被拆迁人应接受还房安置。
第二十九条    被拆迁人的房屋安置,一律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还房。其具体操作办法由县规划和建设局拟定,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条    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需要过渡的,应付给两次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生产、经营性的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支付停产、停业补助费。
 第三十一条    对被拆迁人的安置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可用临时过渡用房过渡或自行临时过渡,过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应当遵守过渡期限的协议,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特殊情况需延长过渡期限的,必须报经县规划和建设局同意。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的,被拆迁人在房屋安置后,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www.jiaoshi66.com
第三十二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拆迁人应当给被拆迁人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助费。
凡自行过渡的,逾期在一年以内的增加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在一年以上的增加两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凡由拆迁人提供过渡房的,从逾期之月起拆迁人应当付给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
凡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逾期在一年内的再增加一个季度的停产、停业补助费;逾期在一年以上的再增加两个季度的停产、停业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搬家补助费标准由县物价局会同县规划和建设局参照我县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标准等情况核定并定期公布。
因城市房屋拆迁发生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等设施的迁装,由拆迁人负责恢复;对不需恢复的,由拆迁人按拆迁时合法的收费标准补偿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
第三十三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对住宅房被拆迁人,应当给予45日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对非住宅房被拆迁人,应当给予45日停产、停业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规定奖励期限内搬迁并交房的,拆迁人应当按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安置补偿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七条    拆迁人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挪作他用的,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责令限期补足;逾期拒不补足的,按照《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尚未实施拆迁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未按规定向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按照《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拆迁人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按照《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县规划和建设局应及时制止,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赔偿损失的,县规划和建设局有权不受理其行政裁决申请。
第四十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的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第四十一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县规划和建设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二)对违规挪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查处的;
(三)未按规定发布拆迁公告的;
(四)充任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的;
(五)设立拆迁公司的;
(六)不及时制止拆迁人强迫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
(七)违法作出行政裁决的;
(八)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
(九)玩忽职守、假公济私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正在进行和已签订拆迁协议的房屋拆迁项目,仍按原协议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划拨宅基地自建的安置补偿方式一律停止。
第四十六条    在本县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收藏此页】【 】【打印】【回到顶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相关文章

tag: 城建房产,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政府公文写作范文,职能部门 - 城建房产

相关分类
城建房产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