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的:规范业户档案的保管与跟踪工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公司业户档案的保管与跟踪工作。
3、职 责: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监控业户档案保管与跟踪工作。
物业主任/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具体实施业户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4、程序要点
4.1 业户档案内容,分为三大部分:分别为楼宇的基本资料、楼宇的装修资料和楼宇的其它资料。
4.2 档案夹的制作:
4.1.1根据档案夹的规格准备相应有档案标签纸。
4.2.2 在档案标贴纸上原本印出标准字体的档案类别名称。
4.2.3 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在档案盒(夹)在侧立面距顶部3cm位置上,
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4.3 业户档案的制作:
4.3.1 准备适量的26cm×34cm左右尺寸的档案袋。
4.3.2 将写在“楼层号、房号”的标贴纸贴在档案封面上。
4.4 将业户的有关资料存放在相应的档案内。
4.5 将业户的档案袋楼层号、房间号的先后顺序排列在档案盒(夹)内。
4.6 按档案盒(夹)内的各业户的档案排列顺序将档案有关内容登记在《业户
档案目录》内,内容包括:业户姓名、地址、收楼时间、面积等栏目。
4.7 业户档案的跟踪
4.7.1 当发生一列情况变化时,台接待员(档案员)应将变化情况记录在业户档案中;
a)通讯电话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时;
b)业户发生更替时;
4.. 8 业户档案属绝密档案,特殊情况如需查阅须报部门经理批准,经前台接待员
(档案员)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查阅。
4.9 业户档案应永久保存。
4.10 具备电脑办公系统的可以将各业户资料输入电脑进行管理。
4.11 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客户服务中心档案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tag: 城建房产,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政府公文写作范文,职能部门 - 城建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