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驳法。提供有关事实和理由,直接否定顾客的异议。
(2)迂回法。首先表面上似乎同意顾客的异议,然后再根据有关事实和理由,间接地否定其异议。
(3)补偿法。经销人说明,强调顾客异议以外的产品优点来补偿、抵消顾客异议,使其感到心理平衡。
(4)不睬法。对顾客提出的与房地产经销无关或无效的异议,有时可视具体情况不予理睬。
(5)预防法。在顾客之有主动先提出有关异议,并给解答。上述方法应视具体情况加以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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