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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提高训练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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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答案]
[解析](1)C
(2)B
(3)D
(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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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月销项税=480×150×13%+60×1000×13%+56000×13%+372000÷2×13%+14×520×(1+10%)×13%=49661.04(元)。
(2)本期应纳增值税
本期进项税=15200×(1-25%)+56000×13%+7208×17%+14520=34425.36(元)。
本期应纳增值税=49661.04-34425.36=15235.68(元)。
(3)本期应纳资源税
本期应纳资源税=480×5.5+(60+56)÷0.8×5.5+2400×5.5÷2+14÷0.35×5.5
=10257.5(元)。
(4)本期应纳车购税
车购税的计税依据=40000÷0.17=235294.12(元)
车购税=235294.12×10%=23529.41(元)。
2.        [答案]
[解析](1)A
(2)C
(3)A
(4)D。
||
(1)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关税=(15+6+3+1.2)×25%=6.3(万元)。
(2)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中,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应纳关税=80×15%=12(万元)。
(3)关税完税价采用的是“CIF”价格条款,也即“成本加运费、保险费”,习惯上又称“到岸价”。进口材料应纳关税=(100+1+0.4)×20%=20.28(万元)。
(4)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
运往境外修理设备复运进境应纳关税=(5+6+1+0.4)×15%=1.86(万元)。
(5)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设备转让应纳关税=60×〔1-18÷(12×4)〕×15%=5.63(万元)。
(6)该企业当年共纳进口关税=6.3+12+20.28+1.86+5.63=46.07(万元)。 www.jiaoshi66.com 四、综合分析题
1.        [答案]
[解析](1)D
(2)A
(3)A
(4)A
(5)B
(6)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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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达公司本期销项税=(720+100)×17%=139.40(万元)
(2)天达公司本期进项税=345×17%+34=92.65(万元)
天达公司本期应纳增值税=139.40-92.65-23=23.75(万元)
(3)天达公司当月应纳消费税=(720+100)×30%-345×30%=142.5(万元)
(4)京隆超市当月应纳增值税
京隆超市本期进项税 考试用书
=(720+100)×17%+28×13%+(15+3.4)×7%-2×17%+38.45
=182.44(万元)
京隆超市将库存的饮料赠送天达公司,视同销售。
销项税
=(620÷1.17+140÷1.17+4÷1.17+23.52÷1.17)×17%+(128+86)÷1.17×17%
=145.52(万元)
应纳增值税=145.52-182.44-34.89=-71.81(万元)
(5)京隆超市零售金银首饰收取128万元,按零售环节征收金银首饰消费税。当月缴纳消费税:128÷1.17×5%=5.47(万元)。
(6)外购化妆品连续生产化妆品,可以抵扣前一环节领用部分已纳消费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计算消费税时,不可以抵扣前一环节的已纳消费税;自果园购进水果,可以按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政策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外购货物对外赠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2.        [答案]
[解析](1)A
(2)D
(3)A
(4)A
(5)D
(6)AB。
||
业务(1):
委托加工业务代收代缴消费税=(169000+320000)÷(1-20%)×20%=122250(万元)
进项税=320000×17%=54400(元)
销项税=28×28900×17%=137564(元)
业务(2):
豪华大巴长度超过7米的,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进口关税=18×30%+(120+9)×30%=5.40+38.70=44.10(万元)
进口消费税=(18+5.4)÷(1-5%)×5%=1.23(万元)
进口增值税=(18+5.4)÷(1-5%)×17%+(120+9+38.70)×17%=32.7(万元)
合计=44.10+1.23+32.7=78.03(万元)
业务(3):
抵扣进项税=7.65+4×7%=7.93(万元)
业务(4):
税控系统抵扣进项税=0.85(万元)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22×13%+1×7%=2.93(万元)
业务(5):
营业税=(45+25+31)×20%=20.2(万元)
进项税转出=8÷(1-13%)×13%+22×17%=4.94(万元)
业务(6):
顾客退货冲减销项税=-37÷(1+17%)×17%=-5.38(万元)
商场退货冲减进项税=-4.93(万元)
业务(7):
销项税=(12+13)÷(1+17%)×17%=3.63(万元)
业务(8):
销项税=19.36×17%=3.29(万元)
进项税=1.24(万元)
销项税合计=137564+36300+32900-53800=152964(元)
进项税合计=54400+79300+8500+29300-49300+12400=134600(元)
应纳增值税=152964-(134600-49400)=677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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