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民代表会议运行机制 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执行、监督程序,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开展了规范村民代表会议运行机制工作。
一、起因
自去年底村“两委”换届以来,绝大多数村实现了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人兼”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有效解决了“两张皮”现象。但是,作为村民自治重要内容的村民代表会议运行机制还不够规范且缺乏可操作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平台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村出现了“村干部自治”代替“村民自治”的倾向,有的村“一言堂”现象比较严重。二是随着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愿望不断增强,由于村干部工作不够透明,容易引起群众误解。三是村级自治制度不够健全,虽然民主选举环节解决的比较好,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标准程序,选举村民代表。按居住区域或自愿组合的方式划分村民代表区域,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代表的数额根据各村的户数或人口规模确定,一般每5-15户产生一名代表,人口少的村不少于20名,人口多的村不超过40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原则上担任本村村民代表。
二是推选村民代表会议召集人,解决召集难的问题。针对村委会作为被监督者不愿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导致大多数村民代表会议无法正常召开的现状,实行召集人制度。由村民代表按照简单多数原则,推选村民代表会议召集人。召集人负责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并主持日常工作,与村民代表任期均为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未实行“一人兼”的,鼓励村党支部书记积极竞选召集人;村委会成员不得兼任召集人。
三是规范议题提出机制,解决无事可议的问题。除村“两委”提出议题外,三名以上的村民代表可联名提出议题,提交召集人。召集人收到议题后应签署回执,并报告村党支部,由党员会议对议题进行初审把关。审核通过的,召集人在十日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做出决议,并在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前三日将议题通知村民代表,由村民代表征求所联系户意见。
四是规范会议召开程序,增强权威性和有效性。村民代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村委会主任汇报上次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村民代表报告本次会议的议题及实施方案;由村民代表就议题及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和议决,所做决定由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并制定专门的会议记录本,把会议有关事项一一记录在案,会后出席人员签名并加盖印鉴后,由记录人员整理归档,长期保存。
五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解决监督乏力问题。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方式予以公告后,交由村民委员会具体抓好落实,村民代表会议下设的村务民主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几点体会
规范村民代表会议运行机制是构建和谐农村的有效途径。村民代表会议运行机制规范后,村“两委”干部从许多纠缠不清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抓经济、促发展上来。村级事务公开化、规范化,“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化解了干群矛盾。农村干部群众都参与到全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决策中来,拧成一股绳,形成了发展合力,推动了构建和谐农村的进程。
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村级民主建设是党赋予村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只有在党组织的领导、组织和监督之下,村级民主建设才能获得最可靠的政治保证。党对村级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够得到落实上。村民代表会议议题由党员会审核把关,突出了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保证了党组织其他功能的发挥。
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完善村级治理结构和制度。理顺村级组织间的关系,就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使村级各种组织有职有责,分工明确,运转有序。即党支部抓大放小,掌握方向;村民代表会议由虚变实,搞好决策监督;村委会依法管理,行使职权。村民代表会议使村民代表的选举、召集人的推选、会议的召开、议题的提出和监督的落实更加规范化和程序化,从制度上保证了村级民主政治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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