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点多、面广、线长,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安全生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极为重要。为保障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道班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3、道班的工作车辆应有由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作业,严禁车辆在危险处停留。
第二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应注意的事项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或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局在检查中若发现道班上路作业人员无穿着安全标志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在山体滑坡、塌方、山体经常掉石、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3、作业人员操作特种养护机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场地的环境卫生,不要乱丢乱放杂物、垃圾,尽最大努力减少环境污染。
5、严禁在作业时乱丢火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上路作业。
6、在雨季养护维修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在山坡下养护维修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山体的变化情况,保护自身安全。
7、当养护维修作业区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维修作业区前后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志。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
第三条、清扫、绿化养护作业应注意事项
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行作业。
2、凡需占道进行绿化作业的,必须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有关标志。如遇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清扫、绿化养护作业。
第四条、公路巡查应注意的事项
1、各道班的养护人员每天要坚持上路巡查,巡查的次数每天不少于一次。公路巡查必须做到定时、定向、线路,进行检查时,必须做好检查记录。
2、各道班养护人员要把当天巡路的情况汇报班长,并认真填写好《道班巡查日志》,记录员和班长应签名,认真做好《道班巡查日志》的归档工作。
3、全面检查公路路面及沿线公路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按职责范围及时处理,超出范围的应及时上报县局处理,防止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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