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种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未经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救护车司机由急诊科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危重患者的需要,工作用车实行听班制度,不得无故离岗,随叫随到。
四、本院职工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用车者,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车费。
五、加强车辆保管和维护,及时擦拭、检修、保养和做必要的消毒,以保证使用。
六、救护车内的抢救装备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
七、注意节约用油。领油料必须以派车单里程进行计算,严防浪费。
八、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违章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