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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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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木材经营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和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下面,我简要传达全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开展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和强化森林资源林政监督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市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全市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于20**年5月16日下午,在市政府东二楼召开,各市县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林业局长、分管林政的副局长、公安森林分局局长、林政股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行动员,以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为服务“生态梅州”建设。市委常委黄开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开龙在会上指出,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严管林”的要求,做到“五个严”:一是严格管理,建立和完善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木材经营加工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二是严明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工作纪律,清理整顿工作人员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严厉查办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肩负起保护森林资源的重任,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案件侦查力度,依法坚决从重从快查处。四是严格控制新上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五是严肃查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副市长邓建华进行了书面发言,对我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提高一个认识,正确处理四个关系,着力抓好五个重点”的工作意见。
    提高一个认识:是认清形势,提高对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产业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依法保护林地与开发利用林地、发展经济的关系。
    着力抓好五个重点:一是抓好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二是强化森林资源利用管理。三是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四是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组织的职能作用。五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林水平。
    会上市林业局局长古汉斌就我市当前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对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行动员,提出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
    二、我县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林业系统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林区秩序比较稳定,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毁林开垦、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依法治林、山林纠纷调处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林业站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落实了各级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任期目标责任制。
    根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贯彻执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领导,明确了对采伐限额等七项量化指标进行考核,使目标责任制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责任制的考核,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支持林业建设,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加快了森林资源的培育工作。
    (二)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依法护林意识。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我县积极组织林业部门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印制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单行本,发至各有关集贸市场、经营野生动物摊档、酒楼、宾馆、饭店及广大群众。还举行了法律咨询活动,宣传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宣传车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三)坚持采伐限额管理,确保资源持续增长。
    为年度采伐限额不突破,我们重点抓了采伐源头管理。一是提高采伐透明度。采伐指标下发进行了公示;二是对各类采伐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计划采伐、异地采伐和盗砍滥伐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内部管理,对采伐指标分配、采伐审批、采伐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四是严肃处理乱砍滥伐的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加强森林限额采伐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去年底全县活立木总蓄积为407万立方米。同时完成了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四)强化运输监督,确保木材依法有序流通。
    随着公路交通网络越来越发达,在利益驱动下,不法分子非法运输木材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遏制木材非法消耗,确保木材合法流通渠道的畅通,木检站充分发挥“关口”作用,依法检查运输木材的过往车辆,有力地维护了木材流通秩序。不断规范木材流通管理,并抓好木材检查站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一是木材运输证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梅州市木材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统一领取使用市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木材运输证》。二是规范了木检站的执法行为,坚决遏制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同时,根据交通环境和木材运输方式的变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部分木检站站址进行了规划调整,新增湍溪木材检查站、普滩木材检查站迁至梅州市大外环热柘五级站段。通过调整,我县的木材流通检查网络更趋合理,有利于发挥木检站的职能作用。同时,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每天24小时巡逻监控,对乱砍滥伐、违章运输木材等活动进行全力打击,稳定了林业秩序。森林分局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治热点,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www.jiaoshi66.com
    (五)规范调材管理,堵塞木材非法消耗漏洞。
    我县现有木材加工企业153间,这些木材加工企业是资源消耗的大户,也是我们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木材加工企业管理中,采取完善调材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木材消耗台帐管理;进行不定期突击清查,对帐、证、物不符的进行依法处罚,无证照加工的依法取缔等措施。去年以来,我局结合市局的统一行动,对全县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两次的全面清查。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和突击清查,使大部分个体经营户能依法经营,木材加工管理日趋规范。同时,积极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整合木材加工企业的实施意见,加快木材加工企业的整合,通过撤并等整合措施,使我县的木材加工企业从179家减少至153家(增加2家,撤并了37家)。
    (六)加大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力度。
    一是根据《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订出台了林地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征占用林地采取集体研究审核报批。二是积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三是成立了林地执法专门的管理队伍。经常下各镇进行检查,对违法用地,发现一宗,制止处理一宗。四是组织林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清理、整治了一批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工程,纠正了一批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随意进行林种结构调整的行为,打击了毁林种果、乱征滥占林地的违法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林地。五是及时调处山林纠纷,稳定了林区生产秩序。六是基本完成了山林权证书换发工作。七是完成了《林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近年来,我县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是一些地方对林木限额采伐管理不严格,乱砍滥伐现象仍然存在。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不严,监督不力,伐区设计责任不明确,调查设计粗放。一些地方对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具体管理中,致使无证采伐、批少砍多、异地采伐等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对火烧林木和残次林改造的采伐缺乏监管,有的未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就随意采伐,使森林资源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此外,一些地方对木材老板承包采伐林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致使未经批准乱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林地保护管理的执法力度不够。当前我县非法征占用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仍未得到有效制止,个别地方一些建设项目及道路设施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有些基层林业站,对建房、建坟、采石、取土等征占用林地行为,制止不力,有的只登记、收费,并没有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甚至以罚代办。
    三是违法经营、运输木材现象较为突出。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小、散、粗”的木材加工企业还普遍存在。目前,全县共有木材经营加工单位153家,年消耗木材25万多立方米;而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县年商品材采伐量2.5万立方米。由此可见,我县的木材供求矛盾已日益突出。在木材流通环节和木材经营加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不容忽视:一是一些地方对木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凭证加工的管理缺乏监督,导致无证收购、运输木材现象禁而不止。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关于组织开展“春雷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从3月1号开始到5月15日止,用了二个半月时间,对全县范围内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检查行动,这也是我县组织开展“春雷行动”以来的第一次较大的行动。这次清查行动,共清查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153间,清查发现有违规经营加工木材的企业112间,占清查总数的78.8%。(其中,实物数量大于台帐数量的有103间,台帐数量大实物数量有9间)。发现无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企业4间;勘验检查木材、木制品、木制半成品共10.2万立方米,(其中,有木材运输证的7.2万立方米,未办证但森工已认定3万立方米)。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12宗,结案112宗,查处率100%。没收木材471.3立方米,罚款金额4.5万元。受处罚教育130人次。对4间木材加工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主要原因:一是有个别企业主法律观念意识薄弱,没有做到凭证收购木材,造成有乱收乱购现象。如大柘华兴木器厂清理出无证木材140立方,占该厂木材总量的16%。有些镇、村木材加工企业与周围木材加工企业在购销环节中,没有通过森工和管理部门,造成台帐混乱的现象。如仁居大坪仓木器厂,清查结果是台帐登记的木材数量比实物库存数量多出260立方米,占该厂木材总量的21.6%。二是有个别森工站(木司)的木材购销组对台帐管理不到位,个别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购进木材时,没有及时到现场鉴定,造成企业主收购了超数量运输木材和台帐登记不真实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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